親愛的護理會員
敬通知骨髓移植護理師資格認證,於11/01-12/15期間內接受報名,附上申請表歡迎有興趣的會員報名,截止收件日為12月15日(以郵戳為憑)。
認證費用1000元,繳交方式-郵政劃撥,請於繳交申請書時同時繳交認證費。
劃撥戶名:中華民國血液及骨髓移植學會
劃撥帳號:41892551
請註明: 移植護理師認證費
相關申請資格及辦法如以下條文所列:
第二章 血液及骨髓移植護理師資格認證需具備之資格
第三條 申請血液及骨髓移植護理師資格認證者,須具備下列各款資格:
1.曾在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專)院校護理系畢業,並持有畢業證書。
2.曾通過考試院之護理師考試,並持有護理師考試合格證書。
3.持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4.於本會認可之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機構,具有照護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病人至少3年(含)臨床工作經驗之護理人員。
5.參加本會取得會員資格且已繳交近2年常年會費者。
6.近六年內曾接受血液腫瘤及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教育訓練之積分至少60小時:
(1). 本學會舉辦之教育訓練課程至少需30小時,以學會認證1積分為1小時。
(2). 其餘時數可為各院或國內外相關學會主辦或協辦之血液腫瘤相關教育訓練課程,亦可為獲得本學會認證時數之教育訓練課程。(以行政院衛生署繼續教育積分認證者1.2積分認證為1小時;各院自行舉辦課程或參加國外舉辦之血液造血幹細胞移植相關課程,以8小時為限)。
7.如有未盡之宜,由護理委員會討論審核。
第三章 申請血液及骨髓移植護理師資格認證甄審之程序
第四條 申請血液及骨髓移植護理師資格認證,須向護理委員會提出下列文件。
1.血液及骨髓移植護理師資格認證之申請表 。
2.畢業證書及護理師證書影本。
3.血液腫瘤及骨髓移植專科臨床在職證明書(由院方出具在職證明或由科部主任及護理主管雙方共同資格認證)。
4.近六年內接受符合第二章第三條第6款之時數證明文件影本。
5.每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之期間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
第五條 申請認證之護理師於護理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後,由本會發給認證合格之證書,為期六年。